日前,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行了《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论证会,就各市自行决定是否禁止、在哪些区域禁止电动车、助力车营运行为展开讨论。
据了解,禁止电动车、助力车营运是否可行,在论证会上争议很大。佛山汽运集团总经理钟锡常认为,运营对车辆性能的要求较高,为了旅客的安全,是应该禁止的。“如果全面禁止的话,农村怎么办,城乡结合部怎么办?”教授苏武俊对禁令的可行性提出质疑,认为将带来新的监管难题。
大学教授于群也认为,在偏远地区、城乡结合部等公交不能覆盖的地方,不应该限制营运,法规各地市自行决定是否适当放开电动车、助力车营运。
但她表示,对于利用残疾人车载客营运的行为应该禁止,因为残疾人车属于非机动车,加上安全系数低,强制保险不能覆盖,不能保障乘客安全。
而广州市运管局法规科科长祁盛则持截然不同的观点,他说,广州每年都查处很多“五类车”,但执行效果并不理想,禁止营运也起不到任何作用。目前不是要解决这些车辆营不营运的问题,而是要解决上路行驶、通行的权利问题,现在讨论营运没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