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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专业--房屋建筑工程

发布日期:2018-03-03 14:38:51文章来源:广州自考  点击量: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方向

  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简介

  房屋建筑工程 一般称建筑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所进行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安装和维护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房屋建筑工程分类

  (一)按建筑物使用功能分类

  (二)按房屋建筑高度分类

  低层是1-3层;多层是4-6层;中高层是7-9层;10层以上的是高层建筑;那么总高度超过100米以上的就属于超高层。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建筑工程专业应用型人才。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组织建筑工程施工及管理能力,具有一般房屋建筑结构构件的设计能力,初步具有计算机应用技能,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并具有一定的施工监理的知识和能力,能从事房屋结构施工的监理工作。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课程设置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含时事)、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大学(专)语文、高等数学、英语;(一),计算机应用基础、土木工程制图、工程测量(含实习)、建筑材料(含实验)、工程力学;(二),(含实验)、结构力学;(一),房屋建筑学(含设计)、混凝土及砌体结构(含设计)、土力学及地基基础(含实验)、建筑施工;(二),(含设计)、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共17门。

专业代号:A080801 ;专业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科
注:“标准号”为2002年以前使用
序号 类型序号 课程代码 标准号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1 00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必考 笔试
2 002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4 必考 笔试
3 003 04729   大学语文 4 必考 笔试
4 004 00022 3009 高等数学(工专) 7 必考 笔试
5 005 02391 3304 工程力学(二) 5.5 必考 笔试
6 006 02386 3299 土木工程制图 5 必考 笔试
7 007 02393 3307 结构力学(一) 5 必考 笔试
8 008 02387 3300 工程测量 2 必考 笔试
9 009 02394   房屋建筑学 3 必考 笔试
10 009 02395   房屋建筑学 1 必考 实践考核
11 010 02389 3302 建筑材料 2 必考 笔试
12 011 02396 3310 混凝土及砌体结构 6 必考 笔试
13 012 02398 3313 土力学及地基基础 3.5 必考 笔试
14 013 02400 3315 建筑施工(一) 6 必考 笔试
15 014 00018 3015 计算机应用基础 2 必考 笔试
16 014 00019 3016 计算机应用基础 2 必考 实践考核
17 015 11357   工民建课程设计 2 必考 实践考核
18 016 11356   工民建课程实验 5 必考 实践考核
19 017 11355   工民建生产实习 2 必考 实践考核
20 231 00040 3014 法学概论 6 加考 笔试
相关说明
开考方式 面向社会
报考范围 全省及港澳地区
课程设置 必考课程17门,共69学分;选考课程0门,共0学分;加考课程1门,共6学分;
毕业要求  
说明 1、015课程含011、013课程设计各1学分,016课程含008课程实验2学分,005、010、012课程实验各1学分,须相关课程笔试全部合格后方能报考。
2、工民建生产实习课程的实习时间2周。
3、港澳考生可不考001、002两门课程,但须加考231课程。
备注 根据粤考委[2006]8号文件《转发全国考办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学语文》课程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本专业从2007年4月开始调整考试计划。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就业方向

  从事工业与民用建筑中的项目管理、工长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量员等生产操作、技术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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