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参加自学考试之前,总会有一些比较粗心的考生因为一些突发事件而耽误考试。其中自学考试所需要的证件丢失或者是有误的学生占了多数。下面,告诉各位考生一些关于参加自学考试的证件要求以及丢失证件以后的处理办法。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缺少身份证、准考证、考试通知单任何一个证件者,均不准许参加考试。同时要求出示的证件必须清晰,且在有效期内,否则视为无效证件,也不准许参加考试。
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 试准考证”的考生,如有准考证损坏、信息错误或丢失的情况,按以下规定处理: 1、准考证丢失或更改的考生,应在每次考试前 10 天开始到此次考试结束止办理(公休日照常办理)。考生需首先到考籍所在区、县自考部门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补发、修改申请表”(一式三份),然后持本人身份证、考试通知单及“准考证补发、修改申 请表”到市自考部门办理具体的补证和更改手续。2、身份证号码因由15 位升为18 位而与准考证上的身份证号码不一致的,可不必修改准考证。3、遗失居民身份证者需及时补办(含临时身份证),如时间较紧,补办身份证确有困难的,可由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带有考生照片的证明,证明上的考生照片必须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否则视为无效证件(任何复印件无效)。4、遗失考试通知单的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考试报名 所在区、县自考部门申请补发。5、在报名前遗失准考证的考生,报名时可先报名,再办理补发手续。
各位考生在参加自学考试之前应该仔细检查自己的证件是否有误或者是否遗失了,若是遗失或者有损坏应该想办法进行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