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必须凭本人的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未满17周岁的在校生可凭学生证)、准考证参加考试。证件不全或不符者不得参加考试。如身份证遗失、换证等,可凭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2)考生应严格遵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自觉维护自学考试考场信誉。如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考场、试室、座位、成绩公布
上半年考试地点和试室座位在4月10日公布,考试成绩在6月8日公布;下半年考试地点和试室座位在10月10日公布,考试成绩在12月8日公布。考试可以通过网上(www.gz-zikao.com)等方法查询。
实践环节考核及论文答辩的报名与成绩
考生参加有关专业的实践环节考核和本科撰写毕业论文,应持准考证、身份证及《课程合格证书》与有关专业的主考学校联系及报名。实践环节考核和本科毕业论文成绩,由主考学校负责发给考生,考生无须办理该门课程合格证书(但必须保留该成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