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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办理学历证明须知事项

发布日期:2015-05-22 20:11:25文章来源:广州自考  点击量:

  自学考试各科考生顺利通过后,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办理了毕业登记手续后,因单位任职提拔、继续学习深造、报考公务员等特殊情况急需开具学历证明。那么,自学考试办理学历证明须注意哪些事项呢?

  1、学历证明受理时间:

  自2014年起,上半年法律本科专业为6月20日以后,其他专业为7月1日以后;下半年为12月20日以后(节假日不受理);省自考在周一至周五每天受理考生的申请材料。考生在申请次日算起三个工作日后逢周二、周五凭准考证领取结果。

  2、申请本科学历证明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记前置学历及认证信息,并经省自考查验通过方可受理。

自学考试,申办学历证明

  3、考生申办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① 本单位证明,注明需要办理的原因;

  ② 市(区)招考办打印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或从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的《学历证明申请表》。

  ③ 申请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专科考生,需提供其专科成绩单。

  ④ 申请办理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电气类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⑤ 申请办理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机械类工种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⑥ 申请办理社区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药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按专业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执业证书(注:证书上必须有“执业”二字)。

  ⑦ 医学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生,申请办理营养、食品与健康(专科)专业毕业,需提供中专或专科毕业证书。

  有需要申请学历证明的考生要看清申办的条件和受理时间,以免错过申办期影响继续学习深造或报考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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